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及校安管处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推动落实学校各项安全部署,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我院于2025年1月6-7日开展了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检查。
检查工作组由学院党委书记孙永革任组长,院长阿拉坦格日乐、党委副书记温都斯、综合办公室主任张春祥、学工办主任哈申那布其、团总支副书记洪龙泉等主要负责人组成。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形式,针对学生宿舍、学院语音学实验室、会议室、各办公室及资料室等重点场所,对用电安全、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实验室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专项检查。
1月6日,温都斯副书记、学工办主任哈申那布其、团总支副书记洪龙泉深入霍林河校区4、5、6号学生公寓进行安全排查,就人走未断电、违规使用电器等对学生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并在排查中所发现的隐患插座、柜门及时向公寓科反馈报备修缮。
1月7日,检查工作组在办公区域进行了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检查,检查组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并详细记录,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深入排查各类风险隐患,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的安全稳定。检查组强调,要加强日常监督,确保每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以扎实有效的监督检查推动责任落实,筑牢学院安全防线。
此次安全隐患专项检查,不仅进一步提升了全院师生的安全意识,也为创建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