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国家、自治区奖助学金评审与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内蒙古民族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经各班级综合测评、个人申请、学工办审核、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拟推荐两名同学获得2024年国家、自治区奖学金。现对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拟推荐人员名单
拟获得国家奖学金人员:2022级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
苏敦 229110342001
拟获得自治区奖学金人员:2022级民族学专业
林忠华 229110741014
二、公示时间
自9月27日至10月10日。
三、受理方式
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专业班级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公示办公室设在博学楼409室。
受理电话:(0475)8314330
特此公告
蒙古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27日